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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問題1|不該管的亂管、刪文沒標準、傷害言論自由
● 問題2|該管的不管、假訊息充斥、詐騙廣告橫行
● 問題3|壓縮媒體生存、瓜分龐大廣告、卻無分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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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、虛假訊息研究中心共同主持人羅承宗 分析,臉書在台灣「不該管而管」的問題,就是任意刪文或鎖文,傷害到言論自由;有些甚至不涉及政治,在臉書的演算法機制下也會被消失,例如「台9線426公里處」是真實的地理路標,因為「426」有暗喻「死阿陸」(死大陸人)之意,在臉書只要被提及或貼出路標圖,一律被刪文或鎖帳號。
至於「應管而不管」的問題,羅承宗指出,這包括政治上的假訊息,和商業上的仿冒品廣告,不管是假冒吳明珠的臉書網站或一頁式詐騙,即使不斷檢舉也沒有用,「臉書要不要交代到底是出了什麼事?」但歸咎這兩大問題愈來愈嚴重的原因,在於台灣沒有好的法律可以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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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承宗表示,各界一再質疑臉書的演算法到底如何運作?臉書貼文曝光及排序的演算規則是什麼?臉書卻從未回應這些問題,而台灣政府對臉書、谷歌等數位平台的管制非常遲緩,相較於歐陸大國,早就發現臉書等社群網站「被武器化」的問題,並陸續立法管制。
羅承宗舉例,德國早就通過《社群網路強制法》,規定社群媒體平台必須在收到檢舉後的24小時內,下架「明顯違法」的內容,否則課以5000萬歐元的罰款。法國因2017年總統大選期間假資訊擴散嚴重,隔年即通過《反資訊操縱法》,要求數位平台業者公開投放政治相關廣告的出資者身分,選舉期間候選人可以申請假訊息禁制令,法官有權在48小時內決定,是否要求移除網路上虛假的內容。
羅承宗舉例,德國早就通過《社群網路強制法》,規定社群媒體平台必須在收到檢舉後的24小時內,下架「明顯違法」的內容,否則課以5000萬歐元的罰款。法國因2017年總統大選期間假資訊擴散嚴重,隔年即通過《反資訊操縱法》,要求數位平台業者公開投放政治相關廣告的出資者身分,選舉期間候選人可以申請假訊息禁制令,法官有權在48小時內決定,是否要求移除網路上虛假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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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承宗表示,台灣是全世界受假訊息攻擊最嚴重的地方之一,但對假訊息的防禦工事相較其他國家非常不足,很多國家都已有法律模式讓台灣參考,這是政府「為與不為而已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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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委管碧玲 指出,根據了解,台灣的數位廣告產值已達400多億元,其中大部分都進了臉書、谷歌等大型數位平台的口袋,其他電子、平面媒體加總只剩200多億元廣告量,若不向刊登新聞的數位平台要求合理分潤,台灣的媒體生存和言論自由都會遇到困境,因為社會需要多元存在的媒體,才能有多元的言論市場。
不過,公平會12月底前提出的《數位經濟政策白皮書》,可能只提出媒體集體與平台議價時、可申請豁免《公平交易法》的聯合行為,有關本土媒體如何獲得合理分潤等問題,公平會態度相當保守。據了解,公平會也希望由未來的數位發展部,接手處理相關機制。
不過,公平會12月底前提出的《數位經濟政策白皮書》,可能只提出媒體集體與平台議價時、可申請豁免《公平交易法》的聯合行為,有關本土媒體如何獲得合理分潤等問題,公平會態度相當保守。據了解,公平會也希望由未來的數位發展部,接手處理相關機制。
數位發展部尚未成立,已儼然被各部會「轉交」處理棘手的數位平台管理問題。管碧玲強調,是要統一由數位發展部管理,或分開管理都可以,重點就是要有「管理單位」,政府該管的就要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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